曾經呼風喚雨、一直臭名昭著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、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,昨日終於去了他們該去的場所。三人差別被西九龍法院判處135個月、7個月和10個月禁錮,皆實時禁錮。法槌落定,人心大快,有市民在法院門口開香檳慶祝。
出來混,老是要還的。黃之鋒等人以民主鬥士自居,傳播港獨言論,煽動陌頭暴力,乞求外國制裁香港,把寧靜的校園搞得烏煙瘴氣,令無數學子淪為炮灰,警方在上年修例風波時期妞妞投注策略拘捕的10000名違法人士中,就有四成是學生,此中近2024名是中小學生,最小的只有12歲,令人痛心!目前,教唆學生施暴的黃之鋒等人獲刑,其實是罪有應得!正義不會遲到,違法必受懲罰!
6‧21事件是走向暴亂的分水嶺
黃之鋒等三人涉嫌於上年6月21日包抄灣仔警員總部,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介入未經批準會集、組織未經批準會集及明知而介入未經批準會集罪名。裁判官王詩麗在判刑時,斥責黃之鋒等三人煽惑的會集,隨時有妞妞撲克牌專業技巧時機出現暴力場合,對在場人士的安全造成恐嚇,案情嚴重;尤其黃之鋒事前一天已策劃好煽惑,組織了規模大、人數多、時數長的會集,挑戰警方權威,故必要即時禁錮以收阻嚇。裁判官量刑時特別指出妞妞贏錢攻略,黃之鋒以領導者方式向警總方位向前、指揮分工堵塞,斥他試圖透過自己的陰礙力,牽動示威者的情緒,形容他處心積慮犯案,剝奪市民得到及時救助的時機,行為十分自私。
法官的斥責擲地有聲,向全社會開釋出強烈信號:無論有什么冠冕堂皇的原因,任何人無違法的特權!
回首上年黑暴的整個過程,6‧21事件是一個分水嶺,開啟了圍攻政府機關、毀壞公眾設備、私刑無辜市民的先例。上年6月21日,數千名激進亂港分子包抄灣仔警員總部16個小時,扔雞蛋、蒙天眼、堵通道,致使警隊無法出入,致港島交通大動脈堵塞。6‧21后,暴力事件愈演愈烈。7月1日,歹徒砸開玻璃幕墻,洗劫了象征民主法治的立法會大樓,致立法會數月無法開會;7月21日,歹徒圍攻襲擊中聯辦大樓,涂污國徽,涂寫辱華字樣;此后,有人公開將國旗扔進海裏,有人連續不斷打砸港鐵站、交通燈,有人多次打砸火燒警署,有人將建制派議員的就事處毀壞得無可毀壞,有人公開當街火燒活人、當街刺殺議員、大街掟磚砸死乾淨工,更有中大、理大被歹徒佔領,淪為暴亂基地和兵工廠……
6‧21事件打開了潘多拉魔盒,黃之鋒等人不僅是6‧21事件組織者、計劃者、領頭者,其陰礙亦波及后來的諸多暴力事件,是一個極其狠毒、極端漆黑、非常兇險的先例!
民主不是暴力的遮羞布
黃之鋒等人一貫將自己包裝成民主鬥士,其港獨性質的組織名為眾志,其意為聚世人之志。聽上去高大上,實在,雷同的組織都是拿民主作遮羞布,幹著為人不齒、全民鄙視的勾當。
其一,宣揚港獨。香港的身份早已透過根本法確立,不是無主之地。但黃之鋒們卻明獨和暗獨兩手并用,兜售公民自決城邦自治,繼而發展到喊出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的政治口號,明目張膽地要推翻政權,搞香港獨立。為此,黃之鋒還以學術切磋名義,與臺獨分子頻繁互動、切磋經驗。
其二,煽動暴力。黃之鋒們是戴耀廷違法達義歪理邪說的忠實信徒,他們鼓動學生勇武抗爭,只要是為香港好,就可以採取暴力手段。其結局是:大量年幼不知的學生走上陌頭,搖身變為蒙面歹徒,將香港這個家摧殘得遍體鱗傷。
其三,充當漢奸。為到達攬炒目的,黃之鋒等人還乞見美國政要,到美國國會演講,要求美國制裁香港、施壓中國政府。美國國會終極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,就有黃之鋒的一份貢獻。
民主本是個好妞妞撲克牌遊戲入門東西,但黃之鋒們借民主之名,行暴亂之實,充當外國勢力的馬前卒,欲在香港搞一場顏色革命,禍患香港,戕害學生,無恥至極!
青年不是免罪金牌
對於黃之鋒們的惡行,香港社會長期流行一種說法:念其是青年人、是學生,情有可原,放過一馬;更有人將矛盾推給特首,要求特首利用特赦的盡力,放過這些青年人。這些說法其實荒唐!香港號稱是法治社會,這是在打法治社會的臉!
法律眼前人人平等,任何人違法犯法都必要遭受法律懲罰。──這是法治社會的定律。至於未成年人違法是否可以從輕發落?法律條文自有制定,豈能籠統地以青年學生為其免罪?法律固然賦予特首特赦的盡力,但特赦是有條件前提的,必要在法庭裁決之后,且應有悔罪表現,豈能不分青紅皂白地特赦?
青年人是香港的未來,但并不意味著所有青年人都必定會成為明天的社會棟樑。假如香港社會許可青年人無法無天、放肆妄為、為非作歹,許可青年人暴虐成性、狹隘自私、無法無天,許可青年人挾洋自重、禍港賣港、賣國求榮,那么,明天的他們只會成為敗家子,香港數代人打拚的基業就會葬送在他們手裏,而黃之鋒們正是把青年人塑造成敗家子。從這個角度講,法院判決黃之鋒等人入獄,既是對他們的懲罰,也是阻嚇他人仿效,更是對青年人的警妞妞新手教戰示。
據報道,今日是周庭的24歲生日,這個生日在獄中渡過,她昨日聞判后低頭痛哭,申請保釋等待上訴亦被法庭駁回。早知如此,何必當初?此事足以令更多的青年人警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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