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同樣是刑事威如何玩妞妞脅,公共人物威脅平凡人,法庭裁決無罪;平凡人威脅公共人物妞妞撲克牌策略,被法庭裁決有罪。案例如下:
近日,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威脅一案判決,裁判官以為并不感覺驚嚇,判黎智英無罪。原因是:黎智英說我實搞你,不一定是威脅,維持微笑,表明未遭受驚嚇。
2024年9月,一退休漢對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說:信唔信我打你吖嗱?并舉拳作勢打范。法庭裁決該退休漢刑事威脅罪成,判監三個月,緩妞妞撲克牌破解刑一年。原因是:原告有否真遭受驚嚇并非重點,法庭必要保衛任何人,尤其是公共人物不受威嚇。
一樣案例,兩種判決,再次刷新了人們對香港司法獨立的認知,司法獨立已淪為司法獨裁!再看看那些獲法庭批準保釋的嫌犯勝利逃離香港的事實吧,令人不得不擔憂:當法官也在縱暴,香港還有公義嗎?
國務院港澳辦講話人昨日表示,香港特區政治體制實行三權分立的說法是過錯的,必要糾正。香港中聯辦講話人昨日表示,香港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,而非三權分立。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獨大或司法至上,不能以司法獨立之名擴大司法權,架空行政主導體制。
法官莫非是黎智英的辯解律師嗎?
裁判官裁決黎智英無罪的重要理據如下:一是被黎智英指罵后仍然維持微笑,因此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實際上有被威脅;二是黎智英說我實搞你,以為搞字有許多意思,不一定有威脅之意;三是黎手指指向,只是典型熟悉對方,并無造成實質傷害;四是黎智英那時可能只是臨時不能管理情緒,形容是實時反映,未必有細心思索用字;五是不接受事主是坦誠和可依賴的證人,理由是事主回應審問時立場逃避,而且要辯方多次提問后才答覆律師疑問。
看了這五條原因,令人懷疑裁判官有沒有搞錯?你究竟是法官,還是黎智英的辯解律師?這些原因牽強附會,令人質疑。
其一,每個人的心理承受才幹不一樣,面臨威脅的反映不盡相同。有的人面臨威脅,無畏無懼;有的人面臨威脅,失魂落魄。由於維持微笑,就判斷沒有遭受威脅,難以令人信服。
其二,搞字雖然有許多寓意,但在特定情況、針對特定對象、輔以特定動作,其寓意就已經確認。原告提供的視頻真實地紀實了那時的場景,莫非不能定義黎智英所說的搞字是什么寓意嗎?
其三,黎智英口中說搞字,手指指向,顯然是在威脅對方,若說意思是我熟悉你,這簡直是玷污公共的智商!
其四,請問裁判官大人:有幾個刑事罪犯屬於把情緒管理好了才犯法的?除了個別冷面殺手,絕大多數罪犯都是屬於臨時不能管理情緒。這豈能成為脫罪原因!
其五,裁判官應該清楚,此案發作在三年前,當事人對三年前的一些細節影像含糊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,豈能以此判斷為不坦誠?
放生歹徒豈有司法公平可言?
警員拉人,法院放人已成為香港的一個獨特現象,也是香港動亂不止的深層次理由。在香妞妞撲克牌規則港,某些裁判官放生歹徒已經到了毫無底線的處境。
裁判官何俊堯接管真槍案批準疑犯保釋。上年12月8日,警方在灣仔等地檢獲大量槍械和犯禁戰器,拘捕屠龍小隊張俊富,何俊堯接管該案后,竟批準張俊富保釋。
裁判官錢禮放走兩名製造汽油彈疑犯。上年9月30日,五名男子在灣仔金樂大廈管有製造汽油彈的原料,被控管有進攻性戰器罪,裁判官錢禮批準兩被告保釋。
裁判官黃崇厚批準製造炸彈案疑犯保釋。本年2月14日,黃崇厚審理機器技工黃偉然涉嫌製造DNT強力火藥案的保釋申請時,竟批準該被告以75萬元現金和人事保釋。
裁判官蘇文隆放生涉暴嫌犯。上年10月,算計機工程人員張仁梁駕駛其父的車輛遭截查,被發明車內載有38個金屬輪胎刺釘,被控管有任何物品動機毀滅或損壞財產罪。他亦承認那時無牌管有三個無線電對講機。但裁判官蘇文隆裁定他罪名不成立,原因竟是涉案車輛并非被告持有。
眾所周知,刑事犯法、特別危害公眾安全的可怕犯法,危害極大,將這些嫌犯放生,必定后患無限。修例風波以來,有幾多無辜路人慘妞妞賭場規則遭歹徒踐踏,莫非裁判官沒有看到嗎?放肆放生歹徒,還有司法公平可言嗎?
司法不公莫非不能批駁?
在香港,有個不成文的規程。無論法官判案如何,公共都不能批駁。假如當事人批駁,便是藐視法庭;假如政府官員批駁,便是干涉司法獨立。不能批駁,也無上訴渠道,司法獨立淪為司法獨裁。
修例風波中的諸多案例顯示,某些法官已經嚴重背離了客觀、中立的原則,將個人的政治傾向帶入判案當中。司法不公如此嚴重,還不能批駁嗎?
英國法學大宗師丹寧勳爵Lord Denning判詞中的名言:我們永遠不會利用藐視法庭的司法權,來維護我們自己的莊重,亦不會以此來壓制批駁我們的聲音。我們無懼批駁,亦不抗拒批駁,由於這涉及更主要的原則;便是言論自由。每一個人都有權對法官作出評論,甚至出位的評論。
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過往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亦曾指出,市民有權在法律許可的範疇內,就法院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布意見,理性的商量亦可以提高法治意識。
當某些法官也在縱暴,我們靠什么來維護公義?不僅應批駁,還應推進司法革新,決不能令司法獨大司法獨裁的場合延續下去,它已經嚴重背離司法獨立的本意。司法不公,香港不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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